文章摘要: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將原法中有關初中后教育從“教育分流”改為“協調發展”,有媒體解讀此次修訂是“取消初中畢業后普職分流”,這個話題沖上熱搜,其實這是一種誤讀
上周,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職業教育法》)經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表決通過,并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
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中,將原法中的“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改為“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從“教育分流”到“協調發展”的表述,有媒體解讀此次修訂是“取消初中畢業后普職分流”,這個話題沖上熱搜。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該表述系誤讀。在現行招生制度中,“普職分流”已實施多年,“從招生環境看,我們必須存在分流。”在今年2月23日教育部舉行的介紹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有關工作情況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司長陳子季表示,發展中等職業教育在擴大就業、推動區域經濟發展、改善民生方面做出了積極貢獻,因此,堅持普職分流非常必要。
那么,《職業教育法》中的“協調發展”該如何解讀?新的職業教育法究竟著重改變了什么,指向什么?
01、“普職協調發展”并非不分流
1996年頒布的職業教育法中,第二章《職業教育體系》中提到: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
此后,《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4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曾明確提到“要將應屆初中畢業生有序分流到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原則上要按50%的比例引導應屆初中畢業生向中等職業學校分流。”《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1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也提到“職普比例較低的地區要重點擴大中等職業教育資源,要提高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在2021年的《職教法》修訂草案中,對“普職分流”給出了明確的規劃:國家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教育普及程度,實施以初中后為重點的不同階段的教育分流,建立、健全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并與其他教育相互溝通、協調發展的職業教育體系。同時,“初中畢業生50%升入職業學校”的話題也一度成為公眾熱議的焦點。
而最終版本中,修改為“國家優化教育結構,科學配置教育資源,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法案中的表述方式,被部分媒體解讀為“取消初中畢業后普職分流”,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該表述系誤讀。
他依據現行招生政策分析稱,根據教育部公布的數據,2021年,我國的普職分流比例為6.5:3.5,各省普職分流比例各異。“從招生環境看,我們必須存在分流。”但對于普職分流的比例,相關立法并未給出剛性的要求,比如,江蘇等工業發展比較領先的省份,職業教育的產教融合情況較好。
此外,因為江蘇的普通高中學位相對緊張,因此,學生中考后升入職業學校成為常態,這一比例能達到5:5,甚至以上。但對于北京這一類城市,普職分流比差異較大。去年,北京普通高中錄取率約為69%,職業學校錄取率僅為31%。因此,對于一些媒體提到的新修訂版《職業教育法》“讓更多人可以升入普通高中”,也并不符合各地實際情況,要視各地學位和當年報考學生人數而定。
事實上,在修法過程中,對“普職分流”的修改是動態變化的。草案二審稿刪掉了原法中“分流”的規定,改為“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實施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分類發展”。在最終版本中,進一步修改為“在義務教育后的不同階段因地制宜、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
有專家表示,這意味著對中職教育的定位和前景發生改變,修訂案是要轉變發展中職的思路,以普職融通的思維,把職業教育辦為與普通教育平等的類型教育,提高職業教育的質量和社會認同度,由此拓寬學生的成才選擇,緩解社會的教育焦慮。
02、修訂亮點之一:中職教育升學通道拓寬,將形成普教與職教雙軌并行的學歷上升體系
當下的大部分家長不愿意孩子讀職校,最擔心的就是升學問題。而根據新的職業教育法,這個升學的瓶頸會進一步被打破。
新《職業教育法》規定,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學生享有平等機會,這也意味著,將職校學生在升學上的平等權利,從政策層面,上升到了法律層面。
在今年2月23日教育部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表示要調整中職定位,從單純“以就業為導向”轉變為“就業與升學并重”,抓好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升學教育,在保障學生技術技能培養質量的基礎上,加強文化基礎教育,擴大貫通培養規模,打開中職學生的成長空間,讓中職學生就業有能力、升學有優勢、發展有通道。
助力中職學生升學,一個更重磅的舉措在于“職教高考”。自2013年教育部印發《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來,山東、江蘇、江西、四川、重慶、福建、安徽等地已經對“職教高考”進行了試點。2021年10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推動現代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加快建立“職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招生辦法。在今年2月的新聞發布會上,教育部提出擴大職業本科、應用型本科在職教高考中的招生計劃,滿足中職學生接受高層次教育的需求,并表示使“職教高考”成為高職招生主渠道。中職學生可以讀高職、讀本科,打破了向上貫通的天花板。
北京師范大學國家職業教育研究院院長和震表示,中專、大專、本科打通之后,在我們國家的教育體系中間,就會形成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雙軌并行的學歷上升體系,同時橫向也能融合。特別是打通了職業教育軌道上的學歷上升空間,使中職的學生可以升專科,也可以通過考核選拔直接升入職教本科,那么這個意義還是非常大的。
職業教育不斷拓寬的升學路徑給了學生更多的選擇,有校長表示,對于即將面對中考的學生來說,可以將關注點放在職業教育的未來發展這條路徑,結合自己愛好專長、學業水平、個性特點,做出更為明智的選擇。
03、修訂亮點之二:本科職業教育寫入法律
此次修法的一大亮點在于:明確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設立實施本科及以上層次教育的高等職業學校,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目前,教育部陸續批準設立了32所職業本科學校。
那么,什么樣的職業教育專業適合升級為本科?在這一問題上,南京工業職業技術大學黨委書記吳學敏認為,適合升級為本科的職業教育專業需要一定要求,應該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與產業發展緊密對接是職業教育的本質屬性,本科職業教育不僅要與產業緊密對接,更要契合辦學層次的提升要求,向以新興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為代表的高端產業和傳統產業的高端轉移。”
高等教育階段的普職融通還有更廣泛發展的空間。除了設立本科層次職業學校,職業教育法還為兩個方面的探索預留了空間:在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在專科層次職業學校設置本科職業教育專業。
學生的培養也將融通。職業教育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歷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推進職業教育國家學分銀行建設,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
04、修訂亮點之三:用法律保障類型教育地位
新《職業教育法》另一大亮點,就是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了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
其中第五章第五十三條明確: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
高等職業學校和實施職業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應當在招生計劃中確定相應比例或者采取單獨考試辦法,專門招收職業學校畢業生。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創造公平就業環境。用人單位不得設置妨礙職業學校畢業生平等就業、公平競爭的報考、錄用、聘用條件。
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招錄、招聘技術技能崗位人員時,應當明確技術技能要求,將技術技能水平作為錄用、聘用的重要條件。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有職業技能等級要求的崗位,可以適當降低學歷要求。
這意味著,這次修訂通過法律賦予了職業教育作為與普通教育平等的類型教育權利。和震表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地位同等重要意味著要同等重視、同等投入、同等保障。
新《職業教育法》中的“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校等學校實施”,這意味著,作為類型教育的職業教育,就不僅僅只有中高職層次,還有本科層次,以及碩士層次、博士層次。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周洪宇在2021年12月分組審議草案二審稿時提到:“我們既要培養一般的技能型人才,還要培養高技能人才,為什么不能允許有少部分的研究生層次的高技能人才呢?”
也有人認為,在高等教育進入普及化時代后,合理的高等教育人才培養結構,應該是約90%的高等院校都進行職業教育,培養高素質的技能人才。把職業教育作為類型教育,有利于大家改變對職業教育的認識;今后中職學生可以進一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專業碩士、工程博士等深造;我國的中職教育功能也將發生根本性的變化,以前主要是培養中等職業技術人才,而未來將是為培養高素質技能人才打基礎、做準備。和震也表示,在本科階段,一部分本科院校承擔起培養高技能人才的任務,這對改變我們國家高技能人才占比比較低的現狀也具有積極的意義。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孫其信在4月18日分組審議時曾提到:“有些工種可能僅僅經過了本科訓練還依然有欠缺。所以,建議延伸到專科、本科甚至到專業碩士的層面上,真正實現高等級、高層次的職業技能人才培養,更好發揮不同類型學校在職業教育中的作用和貢獻。”
而對是否設置研究生層次職業教育的一個爭議是,會帶來職業教育追求高學歷的錯覺,強化唯學歷的風氣。
因此,周洪宇也認為,確實不需要把研究生層次的比例定得太高,根據職業教育的定位、目標和特色,從國際比較角度來看,研究生比例一般在3%-5%,本科比例一般在15%-25%,大專和中專比例一般在65%-70%。
職業教育的普職融通、前后貫通在法律層面已經明確,一些配套措施還需進一步完善。
比如,職業教育法新增加規定:接受高等職業學校教育,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的,可以依法申請相應學位。有專家指出,授予何種學位,授予學位需要達到的標準等,都需要進一步明確。
無論如何,我們已經可以看出,“教育分流”變為“協調發展”不等同于“取消普職分流”,并且短時間內也并不會讓中考消失,但已不再是普職的唯一“分水嶺” 。
未來,職業教育可以從中職起步,可以從高職起步,也可以從本科起步。未來的社會真正需要的是高素質技術技能型人才,這是一個不爭的事實,在經濟大轉型的背景下,職業教育將主要面向更多高端產業和產業高端,培養有實際的才華和實干的人才。
【來源:西安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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